通知公告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6月3日全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于6月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聚集高校毕业生求职中的所思所忧所盼,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机制,加强资源统筹,突出困难帮扶,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活动主题
疫情无情人有情,就业服务暖人心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四、服务对象
2020届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活动目标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需要提升技能的提供职业培训,对需要增加经验的提供见习机会,对有志创业的提供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使有需要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六、活动内容
开展“十个一”活动
(一)发出致2020届高校毕业生一封信。
(二)梳理形成一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线上宣传册。
(三)印发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海报。
(四)开展至少一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
(五)举办至少一场高校毕业生现场专场招聘会。
(六)组织至少一个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
(七)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
(八)完成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
(九)开展一次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摸排。
(十)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特岗。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把服务月活动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集中力量抓好实施。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地要统一使用此次服务月活动标示,广泛宣传就业服务月活动,协调社区、园区、企业等方面,丰富安排本地特色活动内容,打造服务亮点。围绕高校毕业生服务便利化需求,进一步梳理、精简、优化相关就业创业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开通一条高校毕业生服务绿色通道,推动政策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要做好服务总结,活动中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主动向新闻媒体宣传推广;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15日前报省厅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8日
相关信息
-
没有相关内容